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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院纪检组副组长姬亚文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将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六项工作之一。从报告中,可以深刻体会到: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确保科学发展观和中央重大部署贯彻落实,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惩治腐败分子,是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人民赋予的权力要更好地为人民谋利益。”这是党的十七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希望和要求,它进一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强化履职,加强监督,将《实施纲要》有关精神落到实处,在党员和群众中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因此,今后应重点应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明确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要依法办事,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三要提高素质。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的同时,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服务本领。这样才能不断接近党所期望的合格纪检监察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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